中新網吉林新聞12月14日電 (譚偉旗 陳晰)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信用卡詐騙罪案。
據悉,被告人趙某某的母親幫助被害人孫某某以孫某某兒子王某某的名義購買了一套住房,并在銀行辦理了一張用于還貸的銀行卡。趙某某在幫助孫某某向還貸銀行卡存錢時,知悉該銀行卡密碼并發(fā)現卡內有余額。趙某某以帶領王某某辦理還貸業(yè)務為由,騙取孫某某還貸銀行卡,在孫某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多次通過還貸銀行卡取款。
該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某騙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根據被告人趙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認罪態(tài)度、悔罪表現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該院判決被告人趙某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個人證件和銀行卡,不要將銀行卡密碼泄露給他人,更不要輕易將銀行卡出借他人。此外,多關注銀行卡動態(tài),如果發(fā)生異常變動,應及時將情況反映給銀行及公安部門。(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