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市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20日電 (譚偉旗 李俊辰)近日,龍井市人民法院溫情執(zhí)行一起案件。
據悉,老人丁某在公路上駕駛電動三輪車不慎將老人崔某刮撞,造成崔某多處骨折。經當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丁某需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經該院判決,丁某應向崔某支付各項損失費。受傷老人崔某多次向丁某索要賠償未果,無奈向該院執(zhí)行局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
執(zhí)行局干警接到立案后,通過多方查找,終于找到了丁某的居住地,來到丁某家里見到了丁某及其兒子郭某。
郭某向執(zhí)行干警解釋之所以一直沒有履行賠償義務,是因為其父親剛剛去世,家庭失去了頂梁柱,自己也沒有穩(wěn)定工作,母親也年老體弱,全家目前沒有穩(wěn)定的經濟來源,需要靠打零工維持生計,所以暫時無法全額支付老人崔某的賠償金。
面對這樣的局面,執(zhí)行干警經過詳細了解認真調查之后,將丁某家的現狀如實告知了崔某,在執(zhí)行干警的努力爭取下,取得了崔某的理解和體諒,最后成功調解雙方達成了賠償金額分批支付的一致意見。
丁某母子二人首先向執(zhí)行干警表達了感謝,隨后向老人崔某表達了感激之情,并承諾一定會按期支付賠償金額,不辜負干警和老人的體諒、信任。(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