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24日電 (譚偉旗 陳晰)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小明(化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盜竊罪。最終,法院判決其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貪圖小利竊取商品,誤以為占了便宜,實際上不僅最后需如數退還,多次盜竊、數額較大還有可能面臨刑罰處罰。同時,商家需進一步加強日常管理,不斷完善防范措施,不留可乘之機。(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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